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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事误操作电梯,安装工被砸命悬
作者: 2008-04-09 15:25:36 浏览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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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,安电梯扶手时被砸伤的安装工徐波还没有醒来,生命仍旧垂危,此时他在医院已经躺了整整21天。

  3月17日晚上8时,徐波在给人民医院的电梯安装扶手时,由于工友在电梯外误按了按钮,导致电梯突然下落,徐波被砸成重伤。昨天下午,记者在人民医院住院处重症室见到了徐波的家人,由于重症病房不允许随便进入,他的妻子和妹妹轮流蹲在病房外面的走廊里,透过一扇小窗户盯着里面的亲人。徐波的父亲已经60多岁了,得知儿子的情况后老人现在已经变得神志不清,口中喃喃地喊着:“儿子,我的儿子。”

  徐波的妹妹哭着告诉记者,他们是从连云港来京打工的,全家人的生活都靠着徐波每月打零工赚来的1000多元钱。事发当晚,徐波打电话说晚上要加班,一直到晚上9点多还没回家,等家人闻讯赶到医院时,发现他已经昏迷不醒,“头上全是血,已经看不清模样了,从那天晚上起,我爸就只会念叨哥哥的名字了。”

  值班医生称,徐波脑后方被砸严重出血,脑顶部和面部有被摔伤的痕迹,经神经外科手术后已转入了重症监护室,一直靠呼吸机维持生命,目前尚未脱离危险。

  据徐波的同事称,徐波是亦庄小羊坊一家小型安装公司的临时工。事发当天,公司派他到医院给电梯安装扶手。事发时,徐波钻入4号电梯底部的通道下方给扶手紧螺丝,他的同事误以为徐波已经完工,不小心碰到了电梯的上行按钮,“没想到电梯突然失控,开始往下落,我当即听到了徐波的一声惨叫,等我们找到他时他已神志不清。”这名同事还表示,徐波是公司的临时工,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,不存在劳动关系,事故原因也无法认定,目前他们只负责对徐波进行看护。

  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魏律师分析称,无论是否是单位的正式员工,只要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意外伤害,就属于工伤,应由所在单位即安装公司承担责任,进行赔偿。如果事故是由徐波本单位的人因误操作而引起的,该名员工也应承担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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